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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北京对外文化传播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5-12-10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北京对外文化传播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与北京市教委于2015年联合设立的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之一,基地以“立足北京、研究北京、服务北京、辐射全国、走向世界”为服务宗旨,以微观和中观层面的调查研究为重点,关注新形势下北京文化对外传播中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北京对外文化传播领域的综合研究和应用研究,努力为推进北京文化向海外传播提供决策咨询,为北京建设“全国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提供知识服务和智力支持。

为更好地体现基地的开放性和包容性,集多方智慧培育更多高层次的科研项目,产出一批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根据《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校发[2015]104号)的有关规定,经基地学术委员会研究,现启动2016年度基地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指南和要求

(一)选题指南

1.丝绸之路经济带与北京对外文化传播研究

2.北京对外文化传播效果与评价研究

3.北京对外文化传播中的议题设置与主体整合机制研究

4.北京对外文化传播中的翻译问题(公示语、城市形象等)研究

5.北京传统经典文化对外翻译与国际传播研究

6.新媒体环境下城市文化传播研究

7.大数据与北京文化“走出去”研究

8.欧美国家对北京文化的报道与认知研究

9.北京对外文化传播中的文化冲突与融合研究

10.传播对象国家文化特点对北京文化传播策略的影响研究

11.发达国家首都文化传播策略与模式研究

(二)选题要求

1.选题指南提供的是研究领域和方向参考,不是具体项目名称,申请项目的具体名称需自行设计;

2.项目选题要求有新意,题目研究范围与深度适中,理论联系实际,符合学校学科建设方向以及国家和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科建设、科研发展、人才培养以及国家和北京建设提供决策支持;

3.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理论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鼓励中观到微观层面的调查研究,着力推出高水准的研究成果。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本次项目面向校内外公开申报,基地内外研究人员均可申报,基地研究人员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立项权;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相关的前期研究与工作基础;

3.申请人必须是项目实际主持人;

4.基地鼓励在确定选题、配备人员、使用物力与财力方面加强学科之间的合作,通过联合攻关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5.当年已获立项的地厅级及以上项目的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不能以类似选题重复申报基地科研项目;

6.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基地科研项目作为参与人最多参与2项科研项目申报;

7.项目申请人若为校外人员,则应有校内研究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工作;

8.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获准立项的基地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四、项目类别、成果要求、项目经费与研究年限

基地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16年共立项8项。基地项目的研究成果和结项标准均可为以下条件之一:

1.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立项2项,每个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为5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重点项目在结项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1篇特类论文或2篇A类论文;

(2)发表1篇A类论文并获得1项A类科研项目;

(3)发表1篇A类论文并入选B1类咨政成果1份;

(4)获得1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

2.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立项3项,每个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为2万元,实施周期1年。一般项目在结项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1篇A类论文;

(2)发表1篇B类论文并获得1项B类科研项目;

(3)发表1篇B类论文并入选B2类咨政成果1份;

(4)获得1项地厅级(不含校级)科研成果奖。

3.青年项目

青年项目立项3项,每个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为1万元,实施周期1年。青年项目在结项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1篇A类论文或2篇B类论文;

(2)发表1篇B类论文并获得1项C类(不含校级)科研项目;

(3)入选B2类咨政成果1份;

(4)获得1项地厅级(不含校级)科研成果奖。

4.基地自设校级科研项目的有关要求

(1)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的认定参见《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科研成果认定条例(2015)》(校发[2015]79号),详情可咨询研究基地秘书处;

(2)凡获基地资助的项目,项目研究成果必须且只能标注北京对外文化传播研究基地字样,其它项目资助字样不得标注。发表论文,需明确标示以下字样:北京对外文化传播研究基地科研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研究成果(阶段性研究成果/部分研究成果)提交研究报告或其他成果时,需明确标示“北京对外文化传播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研究成果”字样。

  五、项目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一)研究经费在规定额度范围内由项目申报者自主申请,各研究基地将根据评审结果最终确定经费支持情况;

(二)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遵循国家和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和《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用于项目研究工作所需的各项合理支出,项目经费使用须于批准当年全部支出完毕,不结转下一年度。

六、立项原则和评审程序

基地科研项目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匿名评审,严格按照既定程序由基地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择优资助。

七、材料报送要求和时间安排

申请人需按要求填报《北京对外文化传播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纸质版材料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3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两枚书钉),由项目申请人于2015年12月24日16:00之前将纸质版材料邮寄至北京对外文化传播研究基地,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项目申报材料+申请人单位+申请人姓名”,并确保纸质版与电子版一致。

 

附件1:北京对外文化传播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申请书

 

联 系 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65778385

邮    箱:pjj@bisu.edu.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南里1号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科研处,邮编:100024.

 

                               

 北京对外文化传播研究基地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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